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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眼”抓违法 只罚车主不罚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1:04 西部商报

  

“电眼”抓违法
电眼抓拍的违法车辆

  交警部门称出台此规定是因为“电眼”抓拍有时缺乏对驾驶人的确认,但有固定驾驶员的出租车排除不被记分的可能

  本报记者 王海龙 为您摄影报道 “‘电子警察’不记分了”?近日,兰州一些的哥

多次拨打本报热线询问这一问题。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例室,原来交警部门依据有关法律作出新规定:“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行为,需要记分的,能确定驾驶人的应当记分。不能确定驾驶人的,处罚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不记分。”此举意味着“电眼”抓拍到的违法车辆,如果只能确定违法车辆,而不能准确抓拍到交通违法驾驶员的,对驾驶员将“从轻处罚”不再记分。

  同时,交警部门还规定:对于有固定驾驶员的出租车,要排除不被记分的可能,原因在于这类车不像私家车、租赁公司车辆时常被借用。

  据悉,目前兰州市分布着100多个“电眼”,市区平均每天有120辆车被“电眼”抓拍到。按规定,违法车辆一般要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接受处理,不接受处理的违法车辆,在3个月后被车管所锁定,要过“审验关”的话,除非驾驶人交清罚款和滞纳金后才能前往车管所“解锁”。

  免记分人性化的处理方式

  “电眼”抓拍到的违法车辆,因为有违法时的现场照片,曾被驾驶员们认为是一种“铁证如山”的处罚。目前,交警部门规定:违法司机不能被确定,车主和车辆管理人就要被罚,免去了违法记分的重罚。这种“以人为本”的规定,会不会助长一些司机的侥幸心理,或者导致这样一种现象的出现:一些司机闯红灯或压线被“电眼”逮到后,找人代罚“暂缓记满12分后驾照被暂扣而去再次考试。”

  对于这样的问题,记者采访时司机和交警各有各的观点。交警部门称此规定是依据《交通法》和公安部相关文件精神,采用的“人性化”处理方式。

  司机最怕被记分

  记者:你开车违法被“电眼”抓拍到了,罚款和被记分主要担心哪个?

  甘A·B038的李师傅:被电眼抓拍了,最怕被记分了,3分啊,罚款交了可以再挣回来,12分被记完了,就不能开车了,记分重要多了。

  记者:现在交警不能确定驾驶人就不扣分了,要找你们车主,你替人受罚过吗?

  甘A·B038的李师傅:我的车是私家车,有时为了人情,车借出去闯了红灯,过了几天才能收到罚单,只能自己去接受处理,交了罚款不扣分,还能接受。

  交警

  确定违法驾驶人才能记分

  记者:有些司机为了逃避记分处罚,让管理人交了钱,这是否减轻了对司机的行政处罚。

  交警:“电眼”抓拍只能证明违法情节,但有时缺乏对驾驶人的确认,如果“电眼”拍不到违法行为人, 交警就不能随意去认定违法驾驶人而对其记分,这是依据《交通法》和公安部相关文件精神,采用的“人性化”处理方式。

  记者:这样是否放纵了一些闯红灯的司机?

  交警:“电眼”抓拍到的违法车辆要罚款200元,一名理性的驾驶员是会避免闯红灯的。

  《黄河“缺水” 政府调》追踪

  《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昨起正式实施

  我国第一部流域水量调度管理行政法规——《黄河水量调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8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国家关于黄河治理开发出台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大江大河流域水量调度管理的立法。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内蒙以及国务院批准取用黄河水的河北省、天津市等十一省区市的黄河水量调度和管理,将统一参照《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执行。昨日,记者从甘肃省水利厅获悉,该条例的实施主要是为缓解黄河下游河段在枯水季节多发的断流问题,但这将使黄河上游如甘肃、宁夏等省(区)的黄河以及干流、水库的用水分配量有所下降,对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水略有影响。(李静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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