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作出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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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2:40 北京晨报 |
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正式发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作出重大调整。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将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方式调整为由收购人选择的要约收购方式,赋予收购人更多的自主空间,降低了收购成本;通过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程序公平、公平对待股东等多方面的措施,将间接收购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一并纳入上市公司收购的统一监管体系,维护了市场公平;此外,在转变监管方式、简化审核程序方面,监管部门由过去的事前审批转 变为适当的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相结合,加大持续监管的力度。据了解,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