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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广告不惧禁令昨晨仍在电视播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3:19 江南时报

  昨天是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规范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的“禁播”大限,但记者凌晨零时以后搜索各地方卫视台发现,丰胸、减肥等产品广告非但没有消失,反而以一种近乎疯狂的状态频繁出现在电视荧屏上。

  前天下午,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两部门主要负责人表示,从昨天起,将针对违规发布五类电视购物节目的行为,对地、市自办电视频道进行严格监看,

同时加强对广播的监听。违规的播出机构将被暂停广告发布权,并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记者调查<<<

  昨日凌晨“禁内”广告仍在热播

  昨天零时一过,记者搜索各地方卫视台发现,丰胸、减肥等电视购物广告依旧大摇大摆出现在荧屏上,而且播出频率之密集,让人应接不暇。

  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从零时到凌晨3时,山西卫视、山东ETV、河北台、广西台、陕西台、安徽台、贵州台、江苏台、云南台、黑龙江台、甘肃台都在播放电视购物广告,涉及的产品包括“联邦悠悠挺”丰胸产品、“正点闪电瘦”、玫瑰星迷你甩脂机、腰背佳桑拿甩脂带、二点减肥法精华液、瘦儿鞋、“开丽ab制剂”减肥加丰胸产品等。只有四川台“老老实实”改播了一则腕表的电视购物广告。

  吉林台和天津台播放的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华都名医之约”,违规出现了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还有的医疗节目依旧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

  另外,一些疑似药品广告也有不少,像一种治疗打鼾的“呼噜停”,还有针对女性消费者的“伊兰宝”清宫排毒丸。相声演员刘惠出现在“联合黑根头发助长仪”的广告中现身说法了几十分钟。

  记者发现,这些广告基本上都是只有热线电话、全国订购热线,没有具体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的名称。

  记者同时发现,男用保健品和祛眼袋美容品广告大有后来居上之势。一种“圣帝·魅力”胶囊,宣称“男人美妙体验”,画面、对话都极其暧昧,在山西台、甘肃台一播就是一个多小时。类似的产品还有“乐乐胶囊”,也成为一些地方台晚间主播的内容。

  广告商开始让一些产品“变种”

  对于一些违法的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五类电视购物节目,在两局的《通知》之后,这些产品也开始改头换面、重新出现,并“隐身变形”,藏匿起来躲避打击。

  工商总局已经注意到了一些产品开始“变种”,工商总局官员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说:“不管变成什么样子,也要让它们现出原形。”

  “变种”方式一

  减肥变甩脂换汤不换药

  对于在电视购物节目中经常出现的减肥产品,现在已经由减肥品变身“保健品”。其中在市场上很火的甩脂机,因为之前宣称减肥功能被列入打击对象之中,现在其避开了“减肥”的功效,主打甩脂机也有保健功能,使甩脂机重新回到荧屏。

  在不能进入电视购物节目之后,一些经销商也开始把原来的包装销毁换上新包装,起一个新名字,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另一个产品,继续通过电视进行销售。

  “变种”方式二

  直销改邮寄销售改“地下”

  一个通过电视购物销售的某减肥产品由位于上海的中国香港亿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负责代理。现在,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欢迎政府部门对电视购物行业的整肃,以清除此行业中的害群之马。”

  该负责人称该公司早就不再经营某减肥产品,目前该公司代理的产品线中也没有任何产品涉及到此次电视广告停播之列。但记者随后以消费者身份从该公司咨询服务热线了解到,该公司某减肥产品还在某电视台有相关购物节目播出。其服务热线还向记者推荐此产品,称可以免费邮寄。

  在记者表明身份后,该咨询服务人员马上以“现在业务正忙,要去接其他电话”为由挂断电话。

  “变种”方式三

  电视转网络重新开战场

  《通知》出台违规广告也不甘心被叫停。一方面,各厂商在寻求其他渠道继续经销自己的产品;另一方面,不少经营减肥、丰胸类产品的商家表示,并不担心广告会永远禁播,并做好暂时主攻网络销售的准备。

  安必信、丽斑婷等电视购物产品的厂商和经销商明确表示,他们无一例外地相信不可能长时间停播。一些表示会停止播出此类广告的企业,则表示会把销售战场转到网上。重新开辟战场,对于这些产品来说也是目前的重要手段之一。

  回 应<<<

  违规达到三次停播所有广告

  据悉,在落实这一禁令的过程中,如有单位不服从规定,对节目内容审查不严,擅自播出此类节目的,除依法处罚外,还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为了防止这些广告改头换面变身其他广告在电视和广播上出现,广电总局还启动了全国的监测网络系统,对这五类广告进行监看和监听,一旦发现有违反《通知》的情况出现,将立即会同工商执法部门予以取缔。

  据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说,总局将通过各省、市、县、区电视管理部门和遍布全国的监测网络对各级电视台、广播进行监听和监看。

  任谦表示,一旦发现违规发布的问题,将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

  任谦说:“如果在60天内连续三次收到‘整改通知单’的,这个电视频道或广播电台将会被暂停广告发布,同时还要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监测的内容除对禁播的情况进行统计之外,也重点监测一些违法广告经改头换面再次出现,对于这些“伪装”产品将加大打击力度。

  面向全国公布

  两个举报电话

  除了明令禁止播出的电视购物节目外,以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在节目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的,均将受到执法部门的集中整治。

  对此,工商总局再次表示,电视观众和消费者可以通过12315进行举报和投诉,广电总局也同时公布了(010)86091111举报电话。

  对于出现的问题,总局官员表示:“发现问题我们会及时处理,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该处罚的处罚,决不手软!”

  国家将给名人广告“上规矩”

  针对名人、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接拍减肥、丰胸等五类电视购物广告的行为,两局的负责人表示,名人、明星等公众人物首先应该自律,不能为了商业利益什么都接。

  “其实,《广告法》已经规定得很明确,禁止利用社会公众人物做宣传,从这一意义上说名人明星乱接广告也要当心触犯法律,尤其是给那些伪劣产品和没有资质的单位代言。”一位负责人解释说。

  相关负责人还透露,国家正在酝酿制定一些限制名人、明星接拍广告的法规。

  现在不少广告请名人做代言,国家有关部门考虑到社会名人对百姓的影响力,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要求。因此下一步将对公众人物具体的播放行为做出更加细化的规定,出现违规问题将追究其责任。

  目前的名人广告十分泛滥。由于国家对名人做广告的规范不严,名人随意在广告中露面、不负责地宣传和任意抬高广告价码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我国已经加入WTO,名人广告和其他市场经济产物一样,也将迅速与国际接轨,依法规范名人广告刻不容缓。有专家认为,对名人广告至少应当规定“三个不准”。

  不该做的不准做。有些名人因其特殊的地位或工作条件,公众形象十分崇高,像政府官员、军职人员、科学家、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等,这些人如果在任职期间做商业广告,会对其个人形象以及所代表的职务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没有用过不准做。目前对于名人广告,我国只是在《广告法》的总则上有一条原则性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可信的原则。”但还远未具体化。美国要求做广告的名人必须是此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一旦查出不实,就要对名人处以重罚。如好莱坞明星雪儿就是因为被证实没有使用过所代言的美容品而被处以50万美元的罚款。从坚持诚信的原则看,此招值得借鉴。

  不该说的不准说。法律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作为名人更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在做广告时应当对自己的每一句话负责。不能“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收了巨额的广告费,就乱说一通。名人在广告中所宣传的内容必须限定在有关管理部门审定的范围内,不得越雷池一步,即使所谓的艺术广告、形象广告也不能使公众产生明显的误解。如果名人们缺乏社会责任感,与广告商串通一气,弄虚作假,不仅会有损自己的公众形象,也会被道德和法律所不容。

杨 滨 曾亚波 肖 东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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