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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年人均将被补助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3:31 东南快报

  目前,农村和城市社区医护人才匮乏而且流失严重,因此我省将加强医疗常规设备配置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等,同时还将依据地区经济等情况,给农民年人均30元、24元、16元和10元等四类标准补助。这是昨日,记者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昨日,福建省卫生厅厅长杨平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做了《关于我

省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在会上杨平介绍,在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18.66%,无正规学历的占23.38%?熏中、高级技术职称占15.19%。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护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占9.99%,初级职称占65.81%,医师中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占20.2%,中专学历和无学历人员分别占38.23%和11.52%。

  杨平说,“十一五”期间每年将重点加强100所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改扩建、常规设备配置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完成500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

  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将提高筹资标准,分成四类补助。杨平说,中央把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中央财政按每个农民每年人均10元给予补助。省政府将中央补助的10元和省级财政的补助统筹使用,依据地区经济水平等综合情况,按农民年人均30元、24元、16元和10元等四类标准补助。

记者 曾静婕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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