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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小时宁波高速发生3起死亡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5:03 浙江日报

  本报宁波8月1日电(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浦岷 张红鸣) 今天凌晨2时至6时仅4个多小时里,宁波高速公路接连发生了3起死亡3人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提醒,随着连日高温,夏季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开始明显凸现,行车谨记安全。

  今天凌晨2时许,安徽籍驾驶员赵某驾驶半挂车从北仑驶往绍兴,行驶至往杭州车道余姚出口附近时,发生追尾碰撞,赵某当场死亡。

  5时许,江西籍驾驶员李某和车主汤某一起驾驶大货车从海南开往宁波,行驶至甬金高速公路宁波车道39K处,因过度疲劳驾驶撞护拦后翻车,正在卧铺上睡觉的车主汤某被甩出车外,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6时27分许,安徽籍驾驶员徐某驾驶轿车从宁波前往上海机场,行驶至杭甬高速公路往杭州车道116K处,徐某在停车检查过程中被后方驶来的一辆集装箱车刮擦后当场死亡。

  交警介绍说,夏季交通事故有“三多”:货车、集装箱车事故多;因天气炎热引起的疲劳驾驶事故多;因天热引发的爆胎、机械故障等意外交通事故多。

  省交警部门为此开出了夏季行车安全的几帖“安全处方”,提醒司机注意:

  心态调节好。高温天气,人容易烦躁。一烦躁,就会导致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或开“斗气车”,容易发生危险。

  休息要充分。夏日气温高,体力消耗大,易犯困。因此开车前要保持足够的睡眠时间。

  保养要周到。平日要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尤其是对油路和电路的检查与养护。车内应配备灭火器,不要放置易燃易爆品,尤其不要在驾驶台上放置塑料打火机,以防止其高温下自爆自燃。

  车胎要防爆。开车时,要随时留意一些爆胎之前的预兆,如转向盘突然不正常摆动、轮胎冒烟等等。万一遇到爆胎,千万不可急刹车。

  不要穿拖鞋开车。

  不要戴颜色过深的墨镜。墨镜颜色过深会造成视觉延迟,并导致速度感觉失真,使司机做出错误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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