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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司 原总经理受贿59万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5:35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7月31日,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启汉被义马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张当庭表示不再上诉。

  张启汉,现年51岁,2002年3月至2003年10月任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9月,张因经济问题被省纪委“双规”。今年6月30日,上级法院指定义马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涉嫌受贿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3月,张启汉向郭某借30万元用于朋友炒股,后因股票被套牢未能偿还。为偿还该款,张启汉安排郭某代理的郑州金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1、2合同段水泥供应商,用供应水泥的利润抵消自己欠郭某的借款30万元。2000年至2002年9月,张启汉分三次收受赵留玉现金23万元人民币和5000美元,然后帮助与赵某合作的山西远方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某标段的中标单位,赵某从中承揽工程受益。2002年12月,张启汉帮助左某代理的河北承德钢铁集团成为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的钢材供应商,2003年8月,张启汉收受左某2万元人民币。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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