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保命”:争论的盲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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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5:36 大河网-河南日报 |
筲箕凹在《新京报》发表《“强奸保命”争论中的法律意识缺位》一文,指出:最近女作家陈岚一篇《冒死反抗强奸是人类的耻辱》的帖子在网上引起激烈争论,矛盾集中在女性是否应该捍卫贞操的伦理问题上。这些争论显露出一个明显的盲区:是否反抗强奸。归根到底,强奸首先是一种犯罪行为,对强奸最有效的抵制是通过法律的惩处,是社会对强奸犯的犯罪行为施以法律惩罚,而非个人的反抗。此次激烈争论中法律视角的缺失,应归因于伦理意识在我国社会中的垄断性。 在福柯和弗洛伊德看来,禁忌虽然广泛存在于人类意识的深处并作用于其文化结构,却并非经常表现为一种合适的对待问题的方式,而往往变成罪恶的渊薮。在强奸问题上,正是由于今天仍然盛行的贞操禁忌,使得许多受害者对于求助于法律的保护有诸多顾忌。⑦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