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多劳多得就该经常超时加班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5:37 大河网-河南日报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打工妹,在一家制衣公司工作。为了赶活完成订单,公司领导以“实行计件工资,员工多劳多得”为由,公休日常安排我们上班,有时一连几个星期不能休息,身体也吃不消。请问,多劳多得就可以让员工长期超时加班吗?

  读者赵悦赵悦同志: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后经国务院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进行修订,要求企业必须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目的是要强制性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该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看出,你们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第41条关于加班时间限制的法律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如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那么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应不超过8小时,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的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每周至少保证劳动者有一个完整的休息日。违反上述规定的,即构成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如单位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劳动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90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因此,你们单位领导以实行计件工资制、员工多劳多得为由,要求你们长期超时加班的行为是违法的。你们可以向工会反映,由工会出面与公司领导交涉,或到当地劳动部门反映处理。⑩4齐景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