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陕西立法禁止私售窃听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5:46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昨日,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时提出,私自兜售窃听器等安防产品的行为应受到公安部门的重罚。据悉,该省是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对公民安全、公民隐私和国家安全进行保护的省份,该《条例(草案修改稿)》待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据悉,陕西省目前有400多家生产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但该行业并未建立良好

的市场秩序,也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私自兜售、贩卖窃听器和针孔摄像机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行为时有发生,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空间。

  (《华商报》供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