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立法禁止私售窃听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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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5:46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本报讯昨日,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时提出,私自兜售窃听器等安防产品的行为应受到公安部门的重罚。据悉,该省是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对公民安全、公民隐私和国家安全进行保护的省份,该《条例(草案修改稿)》待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据悉,陕西省目前有400多家生产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但该行业并未建立良好 的市场秩序,也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私自兜售、贩卖窃听器和针孔摄像机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行为时有发生,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空间。(《华商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