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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这样配阴婚,死者都不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6:00 光明网
丁寅

  陕西洛川县石泉乡畔里村一妇女去世,安葬后的第二晚尸体被盗。无独有偶,与畔里村紧邻两公里的圪崂村,也有一位刚刚安葬的妇女遭人盗尸。据当地人说,被盗的女尸可能用于配阴婚。(7月31日《华商报》)

  阴婚,即给已死去的人找一个同样死去的异性伴侣成婚合葬,是从先秦时期流传开来的习俗。双方父母为了子女死后不至于寂寞,而相互配婚,这看似是双方父母个人的事,

但发展到今天,却演变出一些社会和法律问题。

  例如盗尸,更有甚者,一些人以配阴婚牟利,为这一目的,甚至杀害少女。2004年,山西省一位叫李玉婷的13岁女孩失踪,事后发现被杀,并卖给了需要配阴婚的家庭。这些“阴婚媒人”触犯法律,自有法律治裁。但对于死者父母,当地政府也脱不了教化的责任,不能任由这种荒诞、迷信的行为继续蔓延和恶化。

  配阴婚目前在陕西山西某些农村还比较盛行,办得象真正的婚礼一样,亲友送礼喝酒。但和形式不统一的是,死者父母似乎并不关心这个儿媳或女婿是谁?是不是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大多都是随便买个尸体来结。这样看来有点可笑,一场父母觉得很重要的婚姻,其实质又是很不负责。要是真象死者父母说的想的那样有阴间,到时对死者可就是扯不清的麻烦,自己可能也别想清静。如果不相信有阴间,那还有什么必要配阴婚呢?办的热热闹闹的阴婚结果真成了一场闹剧,而且死者也不得安宁。

  中国自古就有“死者为大”的说法,看在这个份上,就让他们安息吧,不要再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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