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众参与体现政府为民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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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6:00 光明网 |
曾革楠 文 据报道,从明年1月起,凡是有关广州市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不管是否与公众利益有直接、密切的关系,公众都有权参与及提出意见。“公众参与”将被广州市政府列为制定规章的一项法定程序。 广州市政府的尝试,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的开放精神,也反映出政府越来越自信的心态。 公众参与意味着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机会向政府表达意见,以维护自己的利益。让公众参与到公共政策制定中来,可以有效地加强对公权力行使的监督,防止腐败。采纳来自多方面情况的真实反映,可以避免决策盲目性和由于情况不明造成决策偏差,最终实现科学决策。 广州市赋权民众参与规章制定的办法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决策模式,增加外部输入对政府公共决策的影响,从而帮助政府掌握最充分、最可靠的信息,提高规章的可行性和高质量。(《光明日报》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