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思暮想,最想见外孙一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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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6: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钢 实习生张亮、刘文亮)自己亲手抚养了6年的外孙,某日被前女婿带走,之后3年内便音信全无。多次的交涉和上访均告无果,为见外孙一面打官司,虽然胜诉,却未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昨日,家住荔湾区和平东路的李姨向记者讲述了自己3年来努力谋求与外孙见面的经历。 前女婿带走外孙后玩“失踪” 据了解,李姨的女儿单某于1995年与曾某结婚,两人于1997年12月生下一子祺祺(化名)。后因感情不和,女方于1999年5月提出离婚。两人经协商,同意离婚后祺祺由男方携带抚养。由于曾某身体和经济等方面的原因,他在离异后与祺祺都寄住在李姨家中。曾某也要工作,故而当时年仅2岁的祺祺一直由外婆李姨抚养。 2003年7月的一天,曾某的新女友李某来到李姨家,说想接祺祺到曾某的老家去住一段时间。李姨并未多想,就任由曾某于当月14日带走了祺祺,谁知这竟然是她和祺祺至今的最后一面…… “我原以为祺祺在那边待两个星期就会回来,结果快两个月了都没消息。”于是李姨打电话到男方的老家,说快开学了,该送祺祺回来上幼儿园。谁知道男方的父母竟说,他们已经给祺祺转了幼儿园,还叫李姨以后不要再打电话过去了。李姨一听就着急了,这可是自己养育了6年的外孙啊。而在此后的无数次电话中,对方却不肯透露曾某和祺祺现在的住址,还要李姨和他们“一刀两断”。李姨尝试打曾某本人的电话,但曾某不接。 交涉无果后对簿公堂 “我知道我没有探视权,但孩子的母亲(单某)有啊,”她说,“我跟他(曾某)说,至少让孩子的母亲看看他,把一些我们买的衣服和玩具给他。”但几个月下来,曾某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他的家人也只生硬地表示,不想让孩子知道父母离异的事。 交涉得不到回应,李姨与单某于2004年将曾某告上法院。2004年11月8日,东山区法院判决单某作为孩子的母亲,依法享有探视权。单某可在每月星期六、法定节假日探望祺祺一次,被告曾某负有协助的义务。其后曾某不服上诉,2005年5月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日日奔波只求见外孙一面 赢了官司,李姨一度很兴奋:“我以为,法院都判了,我肯定能见到我的祺祺。”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在判决书生效后,曾某依旧一如从前的玩“失踪”,直到今天,李姨已经有3年多没见到祺祺了。 当记者见到李姨时,她提着一个大大的塑料袋,后来打开一看,原来里面都是这几年来她买给祺祺的礼物,包括许多新衣服和小人书。“这几年来,我每年都会买新衣服给他,但又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能将这些东西交到他手里。我太害怕再也见不到他了。”李姨红着眼眶说。随后她又拿出几张照片,上面是她和祺祺在公园里游玩的情景。她说她带祺祺几乎逛遍了广州所有的公园,每周至少要给他照上一桶胶卷,而祺祺也非常喜爱她这个外婆,婆孙之间的感情异常深厚。 “我的生活已经完全被这件事打乱了,只要一回家,看到墙上的照片和祺祺房间的贴纸,我就会想起这个我一手带大的外孙。”李姨说,“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再见他一次。” 采访结束后,记者试图与曾某取得联系,但被其家人告知曾某出差不在家。 经纶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介绍说,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应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判决书上的要求。 而被告若在被通知强制执行判决书后依旧不予理睬,法院有权将被告司法拘留;女方也可递交申请,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报料人,李姨 奖金2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