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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行窃未遂 双腿左臂被打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6: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以案说法

  法律人士指出,城中村不但是盗窃高发区,而且是小偷被打的常见地,对待盗窃事件,人们一定要理智清醒,以合法手段解决问题。

  如对盗窃者实施人身伤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根据情节轻重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报讯 (记者谭秋明)前天傍晚6时多,白云区五仙桥附近的一座城中村,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潜入出租屋实施盗窃时被屋主发现。因最近该处窃案频发,愤怒的住户追上这名小偷一路猛打。经证实,该名男子双腿及左臂被打断。法律人士表示,这种以暴制暴的行为,打人者须负法律责任。

  这里经常发生偷窃

  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受伤小偷已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周围很多人聚在一起谈论刚发生不久的打小偷事件。但是当记者亮明身份要进行采访的时候,大家又变得躲躲闪闪。

  知情者吕先生告诉记者,事发时正好是傍晚六点多,有三个二十出头的小青年潜入他们这一片住宅楼偷东西,其中一个被正在家中睡觉的户主发现,一路追打,另外两个则逃跑了。他指着人行路上的一大滩血迹说,那个小偷被追打到这里就趴下了,当时有十多个人追着他从巷子里一直打到马路边,有的还拿着铁棍。吕先生说,我们这里隔三差五就失窃,最近几天更是天天有住户被盗,这些小偷年纪轻轻不务正业就是该打。

  热心群众领记者进入被盗居民楼。记者发现这栋居民楼在街巷深处,防盗门门锁已坏,任何人都进出自如。住在三楼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四楼的被盗住户正是他的弟弟。当时,王先生的弟弟正在卧房睡觉,因为大厅没有开灯,小偷以为屋里没人就潜进去翻东西。王先生的弟弟被大厅的异常动静惊醒,透过门缝观察一阵之后,扑出去逮住了小偷。

  不认行窃只说无端被打

  在陆军一五七医院,记者见到了这名被愤怒群众打伤的男子。他身穿黑色运动背心及短裤躺在急诊科外面的病床上,脸色苍白,浑身血污,身上有多处明显伤痕,左右小腿正前方近脚踝处有对称伤口,左臂、大腿等处有数个出血伤口,经包扎后仍有渗血,床单上有大片血污。

  记者询问该名男子因何被打。他说,几个朋友相约在五仙桥附近吃晚饭,正走着,不料一伙人冲上来就开打,朋友都四散逃走,他跑不及被狠狠打了一顿,当时,棍棒相加,数人围殴,难以逃脱。记者问是否与人结仇,他摇头否认。

  处理行窃事件应理智

  前来探望该名男子的湖南老乡,自称姓王,在男子工作的发廊与之相识,但并不很熟。他介绍说:“这个小鬼来广州一个月左右,现在海珠区一个发廊做学徒,平常还挺随和。”对于该男子因何出事,他说并不知情。

  记者多番试探连番追问,男子始终不愿透露私人信息,而且只说无端被打,不肯承认曾经行窃。

  经120急救人员证实,接诊当场,已诊断该男子双腿及左臂被打断。

  记者就小偷该不该打,能不能打这一问题,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的意见,他们一致表态:以错对错的做法不理智,打小偷者或须负法律责任。

  法律人士认为,盗窃行为固然可恶,但受害群众应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行为,不能一时意气出手打人。如盗窃行为已被及时制止,发现者应及时报警或将盗窃者扭送公安机关,在此期间,不应对盗窃者施行人身伤害。

  如对盗窃者实施人身伤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根据情节轻重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次小偷被打事件中,男子伤势一经鉴定,可向打人者索偿并提起诉讼。

  法律人士还指出,城中村不但是盗窃高发区,而且是小偷被打的常见地,对待盗窃事件,人们一定要理智清醒,以合法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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