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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灾户学生免收课本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6:16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周丛笑)昨日下午,省物价局副局长张正向宣布,省物价局已出台价费优惠措施扶持灾区重建,其中包括对因洪灾造成房屋倒塌的重灾户,免收其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今年秋季的课本费。

  为帮助支持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省物价局明确,对水毁房屋重建不论是否在原有宅基地上重建,也不论是否在城镇规划区内,均免收设计、测绘、代办等一切服务性收费;对

灾后恢复供电,免收进户线、电表、表箱及表后一盏照明灯的材料费、安装费;对灾后恢复供水,免收有关管网建设安装维护等一切费用,并在今年底前,比照城市低保户政策,每月每户减免4吨自来水费和4吨污水处理费;对灾区钢材、水泥、红砖、砂石、石灰等主要建筑材料,授权当地价格部门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或最高限价干预措施。

  灾后卫生防疫和疾病控制等价费采取临时性的特别干预措施,即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实行在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限价范围内,由药品零售企业(包括医疗卫生及防疫机构)按实际购进价格顺加经营加价率定价的“双控措施”,同时,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其价格干预措施按省物价局规定的差率减半执行,即以单位药品(器械)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批发企业顺加不超过4%,零售企业顺加不超过7.5%作价。

  运输鲜活农产品、救灾物资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灾区生猪定点屠宰降低相关收费标准,至今年底,生猪定点屠宰每头收费总额由现行的23元降为不超过12.1元。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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