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勒索信换来九个月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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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6: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雷燕 实习生张爱荣 通讯员黄法宣)妄想发“横财”,来自四川的农民方××干脆在出租屋内炮制勒索信,并将复印件邮寄给某饮料公司,却没想到“横财”不见踪影,自己却进了监狱。近日,黄埔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方××有期徒刑9个月。 去年6月下旬,来自四川的农民方××在中山市三乡镇大布村的出租屋内写了一封给广州某饮料公司的勒索信,信中要求该公司将人民币2万元汇入其指定的工商银行账户,否 则将对该公司的饮料产品注射剧毒药水后放到商场货架上销售。6月29日,方××将勒索信的复印件邮寄给了某饮料公司。然而,还没来得及将自己的“计划”完全实施,去年8月10日,方××就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认为,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要挟的方法强行向公司索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方××虽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故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