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孕妇婴儿被拒绝登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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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6: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林晓丽 实习生何志萍 通讯员刘俊兰)进入7月份以来,白云机场发生多起孕妇、婴儿等特殊旅客因不符合航空公司乘运条件而被拒绝登机的事件。为了使特殊旅客能愉快、安全地出行,机场客运部门提醒特殊旅客:特殊旅客的运输与普通旅客有一定差别,各航空公司均特别制定了详细的乘运规定,特殊旅客切记在购票前须到航空公司咨询乘机注意事项,以免耽误行程。 据机场方面介绍,由于民航规定“怀孕35周以上的孕妇不予乘运”,航空公司有权要求孕妇出示相关医院证明其怀孕未满35周。对于婴儿也存在着同样的情况,按规定“出生未满14天的婴儿不予乘运”,所以航空公司同样有权拒绝运输这样的客人。民航之所以出台此类规定,是考虑到高空飞行会对特殊孕妇婴儿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