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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淫10岁外甥女7岁侄女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6: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毕征 通讯员穗法宣)把年仅10岁的外甥女、刚刚7岁的侄女作为发泄兽欲的对象,连自己的亲生女儿也不放过,受辱的外甥女甚至因此试图服药、割脉自杀。日前,犯下如上令人发指的罪行的禽兽男子李述明,日前被广州中院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要说出去 不然回来打你”

  李述明,现年39岁,四川仁寿人,只念过初中,在黄埔区一带以骑摩托车载客为生。

  被害人秀秀(化名)说,2001年11月一天中午,她三姨父李述明带她出去吃饭。吃完饭后,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出去拉客做生意,而是把她送回了家。秀秀进了妈妈的房间睡觉。不料刚躺下床,李述明便走进了她的房间,用一只手按住其嘴,随后将她强奸。强奸之后,李述明临走时对秀秀说,“你不要说出去,不然你妈妈会打你,不要你,我会回来打你。”秀秀一直不敢把这件事讲出来。2002年夏天暑假的一天早上,父母都上班去了,秀秀带着弟弟在家。李述明再次来到她家,给秀秀的弟弟几块钱打发他出去买东西吃。弟弟走后,李述明便在客厅里把11岁的秀秀按在地上,再次实施了奸淫。此后,李述明又两度将秀秀强奸。

  然而,被害者并不止秀秀一人,她的表妹、管李述明叫“姑父”的君君(化名)也未逃脱“魔爪”。2003年的一个星期天上午,才满7岁的君君一个人在家看电视,三姑父李述明来到她家里,见家里只有君君一个人,便兽性大发,一把抱起君君,摁在床上,强行奸污。事毕,李述明同样交待君君不要将这事告诉父母。君君因为害怕,就一直没有告诉父母。此后,李述明又趁机两次将她强奸。

  表弟偶然偷听方暴露丑行

  除了侄女、外甥,李述明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小曼也曾起过觊觎之心。2004年暑假,小曼来到秀秀家玩,她问秀秀觉得她爸爸怎么样,并说她爸爸“会强奸人”,叫秀秀不要靠近她爸爸。小曼曾经向秀秀透露,在她家建房子那段时间的一天下午,她父亲突然将她抱起来,然后脱掉自己的裤子,又脱她的裤子。她拼命挣脱了,跑到奶奶房间才得以躲过一劫。

  2005年7月下旬,已经14岁的秀秀到东莞姨妈家玩,有天晚上和表妹君君交谈时,君君说李叔叔(指李述明)很讨厌,并说李叔叔强奸了她,于是,秀秀也将受辱的事情和盘托出。不料,她们说话时,被隔壁的表弟偶然听到了,家里的大人们当天也相继都知道了这件事。秀秀害怕父母打骂,想到寻短见。她先到舅母房间,找到一瓶药全吞了下去。晚上药力还没有发作,想到舅父他们要回来了,秀秀便拿了一把刀,躲在厕所中,朝左手腕划了一刀,很快昏迷,不料被君君及时发现,随后送往医院抢救。经过抢救才得以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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