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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女儿霸占房产老人怒告讨回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6: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雷燕)两年前,冯老伯年老中风卧床不起,小女儿主动提出照顾他和老伴,并称为了方便起见,要求将两位老人名下的房产转到自己名下。然而,房产到手后,冯老伯和老伴却不仅没有得到小女儿的照顾,甚至连赡养费也没了着落。冯老伯和老伴一气之下将不孝女告上了法庭。近日,凭着当初立下的“赡养字据”,冯老伯和老伴终于从女儿手中要回了房产。

  女儿:父母自愿将房产过户

  面对自己父母的指责,冯老伯的女儿在法庭上则坚持称,自己经常探望原告并给生活费,还照顾生病的父亲,已经尽到了应有的赡养义务。当初父母将房子过户给自己,完全系自愿。她还辩解说,那份“赡养字据”是在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才立下的,因此,字据上的承诺发生在过户之后,并不是为骗取父母的房产而事先订下的字据,不能根据那份“赡养字据”收回房产。

  法院:判定不孝女归还房产

  法院审理认为,有关证据显示,当初的字据立在房产过户之前,应当认为是一份书面保证。签订字据的双方之间实际成立了一个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而冯老伯和老伴坚持称女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更提不上善待。而冯老伯的女儿也无法证实自己善待了父母,违反了赠与合同所附的条件。近日,黄埔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冯老伯的女儿将房产归还给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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