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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爽约将被罚款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6: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的哥”爽约将被罚款50元
电召的士要良性发展,还有赖于司机和乘客双方加强自律。昨日开始,东莞推出了统一的出租车电召号码“23012345”。记者了解到,出租车电召中心的业务量与试运行期间相比,没有明显变化,而乘客电召后不坐车或司机应召后不前往接客的情况仍有发生。电召中心负责人称,“抢答”成功而不接客的司机,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但对于电召以后却放司机“鸽子”的乘客,则尚无约束办法。

  文/记者李少威 实习生程博 图/记者邱伟荣

  市民:

  打电话后半小时未见车到

  昨日,市民刘小姐向记者投诉称,前几天她在南城区周溪路口附近电召了一次出租车,结果等了半个多小时仍未见车开来。

  “当天晚上,我们单位在周溪附近的一个足球场里搞活动,由于赶上下雨,活动结束后我就想坐出租车回去。”刘小姐说,“由于路比较窄,很少出租车进来,走出路口又还有1000多米,我们便按照报纸上登的电召号码打了过去叫车。”然而苦等半个小时后,刘小姐仍然没有见到一辆出租车。

  由于工作关系,市民郭先生经常要坐出租车,他也反映电召的士还不够方便,“我住的那个小区太大,走出大门路很远,所以尝试着电召出租车,但第一次电召,出租车却没来。”郭先生发现,如果在小区里面消费,比如打球或唱歌,叫服务员帮忙召车却很容易。“我常在一个小区打羽毛球,让保安帮忙叫车,不一会就来了。可能是有一些出租车公司跟他们签了协议。”

  司机:

  跑大老远却没接到乘客

  出租车司机李师傅是湖南人,来东莞开出租车已经2年多,以前他所在出租车公司自己开通了一个电召号码,但他只接到过两单电召业务,而且有一单还是空跑的。他说,跑了1公里多,兴冲冲地去接人,结果在指定地点根本没有人要车。他说,东莞的电召环境还不理想,一是电话少,二是部分乘客还不太重视守约。

  记者问:“今后如果电召发展得好,电召中心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对此你怎么看?”李师傅说,如果能够提供一定的有效信息,收点钱是应该的,但数额不宜过大,一个月二三十元还能接受。

  来自汕头的司机王师傅认为,其实司机是很愿意接受电召的,因为电召目的性强,可以少跑冤枉路,但前提是效率要提高,减少无效信息。

  “现在有了统一的电召中心,就要主动多做宣传,不能仅仅满足于媒体报道。广州那边会经常到大小社区派发名片,也有和小区物业合作的,这是个好办法,可以借鉴一下。”王师傅说。

  电召中心:

  “抢答”成功不赴约罚50元

  电召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昨天电召热线正式启用,但到下午4时止,市民召车的电话与试运行期间相比并无明显变化,估计一天下来也就是100多个电话,具体的数字要到晚上11时以后才能统计出来。

  据介绍,接到乘客来电后,接线员会详细记录乘客所在位置。然后通过GPS定位系统,把乘客位置群发给周围一定半径内的车辆。如果30秒后仍然没有车辆作出反应,他们会扩大半径再发一次,如此重复三次,如果还没有应答,便会通知乘客放弃这一次电召。

  据该负责人介绍,昨天仍然存在司机或乘客一方不守约的情况。“有时司机‘抢答’成功,很快就发现有乘客要坐车,于是便不去接电召的乘客了;而有的乘客打过电话后发现有出租车过来,便不再等赴约的司机。”

  该负责人称,电召中心对司机有约束协议,如果司机“抢答”成功,他就负上了赴约的义务,根据电召中心与出租车公司签订的协议,如果司机不赴约,将被罚款50元。

  司机疑问:

  谁来约束电召乘客?

  “我们不赴约就要罚款,但是谁来约束乘客呢?”许多司机提出了这一问题。

  司机们认为,如果50元的罚款能够落实,那么爽约的司机肯定会减少,就算路边有乘客拦车,也会背着“拒载”的名声首先接送电召乘客。但这期间产生的成本除了油费之外,还包含更大的机会成本。对司机的约束,有白纸黑字的协议,但对乘客则几乎只能依靠个人的道德自觉,司机们感觉不公平。

  律师:提倡诚实守信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的刘建荣律师认为,如果乘客爽约,就必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出租车公司或电召中心是可以向乘客追讨费用的。问题是能否成功取证,比如根据记录找到乘客本人,调出录音进行声音鉴定证明的确是本人声音,就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向乘客提出赔偿。

  “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来追讨费用,成本都会非常高,因此最好的方法仍然是在社会上提倡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刘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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