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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公墓认钱不认人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6: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燃灯寺公墓一销售人员成为成都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意见出台后被查处第一人

  早报讯 (记者侯林利实习生杨凌)销售墓穴时不需要对方出具任何手续和证明,只要给钱就可以购墓。昨(1)日,成都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对龙泉驿区燃灯寺公墓一销售人员徐某的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徐某被开除。据悉,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成都市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殡葬行业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她成为了该意见出台后受处

罚的第一人。

  举报:只要交钱就能购墓

  昨日,成都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举报:龙泉驿区燃灯寺公墓一销售人员在销售墓穴时“见钱眼开”,不需要任何手续和证明,只要给钱就可以购墓。

  接到举报后,成都市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立即联合龙泉民政局前往现场调查。据了解,该公墓销售人员徐某在带人参观墓穴时,不仅做了详细的价格介绍,当被问及患者还在医院抢救、并没有死亡,能不能购买时,徐某的回答是:原则上不行,但只要购买墓穴是自己亲人使用,不是拿来炒卖的话,交钱就行。

  查处:严重违规当场开除

  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宋正祥称,徐某的行为与成都市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殡葬行业管理的意见》的规定严重悖离。根据调查结果,销售人员徐某被当场开除。据悉,徐某是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殡葬行业管理的意见》后受罚的第一人。

  宋正祥表示,目前由于一些公墓存在炒买炒卖的现象,全市的公墓、墓位市场已出现了供过于求的现状。相关调查显示,按照成都市人口的正常死亡率,现有的公墓(塔陵)60年都用不完。针对这些状况,成都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近期将加大力度进行整治。

  □相关规定

  根据日前成都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殡葬行业管理的意见》,销售墓穴(塔位),必须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死亡证明或迁坟证明方可进行,而且必须签订公墓销售统一合同,使用规范的票据和安葬、安放凭证,并确定墓(塔)位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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