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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回扣绊倒农委科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7:2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今年年初,京城在进行反商业贿赂调查中,中央纪检部门接到反映北京一家出版社给予多个省份购书单位重金回扣的举报,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一起牵涉全国十几个省份的商业贿赂大案浮出水面。以此为契机,全国各地掀起了查处图书出版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热潮。昨日,安徽省原农业委员会科教处主任科员林国庆因收受了京城这家出版社打到其个人账户上的5.2万元回扣,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接受审判。林国庆案的庭审揭开了这起目前为止牵涉范围最广的图书回扣案内幕。

  农委干部培训教材中“揩油”

  现年38岁的林国庆,大学文化程度,任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科教处主任科员期间,他负责全省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即“阳光工程”工作。

  2003年9月,全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试点经验交流会在重庆召开,林国庆和我省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间隙,北京一家出版社向多家参会单位承诺订购该单位出版的《进城务工指南手册》一书,给予30%%回扣作为宣传、推广费。

  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指控:此后该出版社教材出版中心副主任叶某找到了省农委负责此事的林国庆,让其推荐该出版社的培训教材,并许诺给予林国庆一定的回扣。为了拿到多一点的回扣,同年10月,在省农业委员会组织的桐城试点市县座谈会上,林国庆利用其负责执行安徽的培训试点工作的便利,要求每个市县培训人员不得少于4000人,并要求各县把订购教材的品种和数量清单发给自己,林某将清单给了该出版社后,教材直接转发到各试点市县。经过林国庆从中联系,以及帮助催要购书款,五个试点的市县共订了18万余元的书。2005年10月26日,叶某按照事先的承诺,往林国庆个人的银行卡上汇进了书款约30%%的回扣款共5.2万余元。案发后,林国庆的家人主动退出了这5.2万元。东窗事发最高检查处商业贿赂大案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到该出版社涉嫌多起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后,将案件移交给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查处。案件查处过程中,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发现该案牵涉到我省合肥、蚌埠等有关人员,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协调,将该案涉及安徽的有关线索移交到安徽省检察院。省检察院将林国庆案件交给合肥市检察院办理。

  经过前期秘密初查后,合肥市检察院于3月27日传讯林国庆,林国庆当即交代了收钱经过,当天,林国庆就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一位多年兢兢业业从事农业工作的主任科员为何在图书回扣上栽了“跟头”?法庭上,林国庆这样为自己辩解:“因为长年累月忙于工作,忽视了法律知识的学习。”而林国庆在检察机关的交代及其亲笔书写的悔过书是这样阐述他的“过错”的:“这笔钱放在我的账户里,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我思想上也斗争过,但抱有侥幸心理……我把这笔钱存在自己的账户里是不对的。”

  控辩焦点是受贿还是挪用?

  承认自己不对的林国庆并不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昨天,原本在检察机关认罪态度较好的林国庆在法庭上突然翻供。他说,原本他想把单位的事一个人担下来,但现在事情太大了,他不想再背黑锅,他认为这笔打到他个人账户里的5.2万元是北京那家出版社给他所在处室的回扣,而不是他个人的,他只是为处室保管这笔钱。但公诉人出示证据证明,林国庆单位的人均不知道这5.2万元回扣在林的账户上。林国庆的辩护律师认为,林国庆不构成受贿罪,只构成挪用公款罪。

  由于控辩双方分歧较大,审判长要求控辩双方宣读每一份证据。庭审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苏艺黄瑞莉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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