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擅采地下水将罚款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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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04 沈阳网-沈阳今报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天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河南省水利厅统一管理全省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根据规定,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确需取用地下水的,须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如果违反规定擅自取用地下水的,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单位和个人不能不经水利部门批准就 搞养殖、旅游、餐饮。宗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