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上调煤矿井下岗位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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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04 沈阳网-沈阳今报 |
劳动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具体发放范围为: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下井工作且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包括: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井下采掘工:15-30元/工。井下辅助工:10-20元/工。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 下津贴标准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班中餐补贴:6-10元/工。前夜班:6-10元/工。后夜班:8-12元/工。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