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错人赔偿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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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26 南京晨报 |
晨报讯 家住高淳县的张星同学是南京某高校大学生,竟不分青红皂白打错了人。近日,孙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 2005年10月1日,张星国庆放假回家,乘坐长途客车到高淳县长途车站下车后,在出站口遇一辆长途客车进站。因进站车辆速度较快,张星即对驾驶员招手,意思让其减速,驾驶员未予理睬,张星很是气愤。待客车停下后,张星跑过去爬上客车对驾驶员说:“你怎么 开车的?差点把我撞了。”驾驶员没有答话,张星用手捶车门,驾驶员见状要打张星,下车后双方扭打在一起。后来另一名驾驶员也加入打架,被车站工作人员拉散。张星被打后窝了一肚子气,这时恰好车站工作人员孙某和其他同事听到吵闹出来看情况,因他们都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张星误认为孙某就是刚才打他的司机,一下冲过去打孙某。没有反应过来的孙某一下愣住了,赶紧用手护头,但张星气红了眼,将他打得血流不止。高淳法院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张星家长同意赔偿4000元,孙某也表示接受。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杨燕 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