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为啥这么认判前解释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32 法制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郑军 柳涛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的张某、乔某,两个因债务纠纷而结仇近10年的老冤家,近日经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后,双方尽弃前嫌,握手言和。被告主动履行了30万元的还款义务,原告则放弃了部分权益……像这样的事情在焦作法院已经屡见不鲜。而这些都要归功于焦作市两级法院大力推行的“判前评语”制度,该制度使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案结事好。

  去年年初,焦作中院对近3年全市法院的涉诉上访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多数案件的判决结果并无问题,大量上访案件主要是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或文化程度低,对法院的判决无法理解或不能认同造成的。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该院自去年8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推行了“判前评语”制度。其基本做法是,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在开庭阶段、宣告裁判结论前,向当事人阐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的理由和依据。对于宣判后有可能激化矛盾或发生突发事件的,“判前评语”延续到宣判后,力求做到案结事了、案结事好。今年年初,该院进一步加大了“判前评语”制度的实施力度,全程公开了案件的审理过程,公开进行论证和说理,公开展示证据在法官心中得到确认的思维过程,公开展示判决结论赖以形成的逻辑思维过程,公开展示法官行使裁判权的详细理由。

  这一新制度不仅解开了当事人心中的法律“疙瘩”,而且消除了他们对法院的不信任感,使他们输得清清楚楚、心服口服,赢得明明白白、痛痛快快。

  据统计,该制度实施一年多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6303起,其中通过“判前评语”制度调解、撤诉的案件8318起,占已审结案件总数的51%。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