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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32 法制日报

  本报长沙8月1日电 记者赵文明 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今天起,《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它首次在全国省市中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了规范,确定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将有利于一种新型劳动用工形式的规范。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和

职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向求职者和被录用人员收取报名费、登记费、培训费、服装费、体检费、风险金、保证金、抵押金或以其他形式收取财物的,强迫被录用人员集资入股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被扣押证件、被收取财物,并可按被扣证、被收取财物的劳动者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据记者了解,该《条例》为规范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条例》同时还规定了职业介绍机构的法律责任。职业介绍机构有以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等欺诈方式进行职业介绍活动,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等违法情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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