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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私宅报建有望尽快解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32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杨燕生 从8月7日开始,海南省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将在各试点村庄,向村民发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年底前将完成试点村委会的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并为私宅报建提供依据。

  据了解,海口市五十多年来一直没有开展农村宅基地的初始登记发证工作,导致宅基地面积超标、一户多宅、非法买卖,未批先建和乱占乱建现象较为普遍。

  此次登记,被确定为试点的村庄居民都超过100户。根据规定,试点村庄年满18岁的权利人,包括本村村民、华侨、港澳台胞、本村外出人员等,凡拥有宅基地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户为单元,每宗地填报一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请登记表,并提供宅基地权属证据、证明、户口簿及房屋产权证明。

  接到宅基地申报后,国土部门将按最新的土地利用更新成果划定的居民点范围进行调查。对农村居民使用的宅基地宗地范围,原则上按实际使用的现状范围调查。

  根据有关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里规定的175平方米上限。海口市农民如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再批准。

  目前,海口市正在开展私宅报建的调研,私宅报建有望尽快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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