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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选错耽误前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32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姚芃 北京市消协和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7月31日联合发布消费提示,给予消费者选择民办高校“三大注意”的衷告。

  一要注意类别不同,学历取得方式不同。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不同,它的招生不在国家计划招生范

围内,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性质。因此,学生们只有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方可取得加盖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学考试办公室印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如果考生参加高考前没有报考某民办高校,或没有报考某民办高校的某项专业,却收到了声称可以取得学历证书的录取通知书,就须提高警惕了,这有可能是学校以学历为名,骗取生源的一种方式。

  二要注意了解政策,避免选错学校。

  对于北京民办高校的招生工作,市政府及主管部门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要求。如:招生规模必须与其具备的办学条件相适应;满足教育教学和师生与卫生防疫的正常需要;原则上一校一址,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教学活动;学校制定的收退费办法不应与教育行政部门或物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如果学生们接到的招生简章与上述规定不符,或是入学后发现学校的教学环境、教学条件、教学水平等与宣传不符,应当及时向市教委或市民办教育协会反映,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求学权益。

  三要注意头脑冷静,警惕虚假宣传。

  有些生源不足的民办高校,在进行学历招生的同时,也进行着非学历招生,给求学者造成错觉,以为都是学历招生。还有一些民办高校擅自改变或缩写学校名称、专科办学层次,同样是一个错误的信息。还有的院校以“专升本”、“3+1”、“2+2”等吸引学生。凡此种种行为,均属于误导宣传。

  求学者遇到这类宣传时,一定要仔细识别其宣传内容与高招办编辑的“招生通讯”是否吻合,招生院校是否有擅自改变办学类型,将自考助学、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不同类型的教育混同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等误导性招生的行为。

  此外,考生的考试成绩未达到录取分数线,或本人未报考某民办高校或某项专业,却收到录取通知书,切不可兴奋冲动,要了解清楚后再作决定,以免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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