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没钱也能挑好律师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32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宇 见习记者邓克珠 “没钱打官司,还敢‘挑三拣四’要好律师,这可行吗?”当大部分抱着这种想法的受援人离开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时,都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了这没什么不行的。

  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广州市自2005年7月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律援助“点援制”以来,较好地满足了不同案件当事人的需求,使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更有保

障。

  所谓“点援制”,是指受援人在法律援助机构公布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名单或各定点律师事务所之中,自愿选择承办律师,再由法律援助机构通过相关律师所指派承办律师的办案方式。

  据介绍,“点援制”整个流程分为四个步骤:一是择优招募了第一批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共282名,分青少年维权、刑事、民事等三个专业进行志愿援助。同时,针对新疆维吾尔族人法律援助案件增多的情况,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市新疆维吾尔族人法律援助案件定点指派单位。二是根据案件特点进行分类“点援”。该市法律援助处设立9名法律援助专管员,每人分专业定点联系几十名志愿律师,征求当事人意见,根据案件特点及援助律师的专长,分专业通过律师所直接指派给志愿律师。三是制定一案一卡登记制度,对承办律师的工作进展、有关环节及时跟进,督促律师做好有关工作,保证办案质量。四是及时反馈律师办案情况,进行效能评估。

  法律援助专管员的职责是广泛征求受援人、法院等单位对律师办案的意见和建议,并去法院查阅卷宗了解律师对案件的准备情况,重大案件还采用旁听的方式了解办理情况。最后将这些信息登记在册,在案件结束后,对承办律师的办案情况进行评估,作为以后是否交由此名律师承办的依据,最后完成案件归档。

  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谭祥平说,截至目前,该中心已有两百余件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点援制”,保证了公民没钱也能打官司,没钱也能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受到了受援人和司法部门的一致好评,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