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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肆敛财,何来的“非经营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50 金羊网-新快报

  ■王则楚

  最近,广东省财政厅就我在2006年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大对公用事业的投入,减轻居民负担的建议》的提案,做出办理结果答复,指出:“近年来,我省……更加注重发展文化、卫生、教育、广播电视、社保等社会事业,不断加大财政资金对非经营性公用、公益事业的投入,对经营性、垄断性公用事业,实行企业化运作,给予政策扶持,促

进其滚动发展。”

  先不说教育、医疗等非经营性公用、公益事业由于政府投入的不足,而在通过收取“择校费”、“抬高药品价格”来所谓补充经费不足,堂而皇之大肆收费敛财,已经引起“上学难,看病贵”的普遍不满,就说财政“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5亿元,建成或改造有线网络34万公里,有线电视用户超过1000万户,建成省广播电视检测网、微波电路数字化改造、中波转播台等项目”的广播电视事业而言,他们利用对广播电视的垄断,利用群众对政府广播电视的信任,每年都有着巨额的广告收入,根本不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为什么有线电视就不能和广播一样不收费呢?

  一方面讲是非经营性公用、公益事业,要财政用纳税人的钱巨额投入,一方面又动不动提高有线电视的月租,从1000万户用户中每年敛取近(以平均300元/户每年计)30亿的居民支出,这又如何能称为非经营性公用、公益事业呢?

  我们必须明确非经营性公用、公益事业和经营性公用、公益事业的区别:对前者就必须财政支出足够,坚决不收费,为老百姓提供服务,哪怕水平较低;对后者就是财政一分不给,降低门槛,放开市场,引入竞争,通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价格,来减轻群众负担。

  现在的问题是,给又给不够,放又不愿放。比如医院,为什么不把其中的大部分民营化,回笼资金集中办好一到两所完全公费保证投入的、低收费的国立医院?为掌握宣传,保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播电视必须财政投入,但我们必须同时是开放的、免费的,让他们通过广告去自己解决不足的经费!

  我们必须制止非经营性公用、公益事业大肆向老百姓收费敛财,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作者系广东省政协常委、省政府参事)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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