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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窨井盖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00 沈阳网-沈阳晚报

  新华社郑州8月1日电(程红根张胜利)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日前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审结的一起盗窃窨井盖案件。

  今年2月21日2时,暂住郑州市的打工农民路月明在郑州市花园北路,偷走4个窨井盖,当地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路月明提起公诉。当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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