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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区主要公共场所基本杜绝“光膀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07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8月1日,记者从市“知荣明耻文明出行”专项教育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继续巩固扩大教育整治“乱穿马路”陋习的基础上,根据气温升高的实际,从8月1日起到9月末,启动“文明出行看仪表”整治公共场所“光膀子”陋习专项教育整治活动,要实现市内五区主要公共场所基本杜绝“光膀子”现象的工作目标,树立沈城文明形象。

  整治活动主要工作目标是:以市内五区的70条主要街路、10个广场、10个公园、5个市场为重点区域,针对在纳凉、逛街、乘车、就餐、施工、经营中出现的公共场所“光膀子”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教育整治。

  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为宣传教育发动阶段。8月11日至9月20日,为综合治理的整治阶段。组织开展整治重点街路、重点广场、重点公园、重点市场“膀爷”的专项行动。市公安局网巡民警、交通民警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对“光膀子”行为进行及时劝阻。行政执法部门对主要街路两侧占道的“大排档”餐饮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市交通部门对“膀爷”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研究制定相应措施。8月1日至9月30日,为考评管理的巩固阶段。我市依托“城市文明考评团”,组织开展“市民仪表文明指数”考评工作。借鉴“交通文明综合指数”考评方式,按照属地化原则,采取新闻调查、市民举报、地区申报和重点确定相结合的方式,考评街路文明指数、广场文明指数、公园文明指数、市场文明指数、重点点位文明指数等五项指标。考评结果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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