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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三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08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8月1日,省招考办公布了我省普通高校三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并做出说明如下:

  一、录取分数线不包括定向生、预科生、自主招生、高收费专业、特殊专业、外语类小语种、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招生形式。考生加分、降分的照顾录取,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实施。

  二、按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调档比例由各招生院校在120%范围内自主确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考生对录取结果如有异议,请向招生院校咨询。

  三、《考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所录取的高等院校向考生邮寄。考生也可自愿通过语音信箱互联网查询。(田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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