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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 处理“齐市二药”药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19 兰州晨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处理“齐市二药”药品

  本报讯(记者赵汇通讯员晚晓燕)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对查封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相关药品及时进行处理。

  《通知》要求,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以

下批号产品:亮菌甲素注射液(批号:05060901 )、香丹注射液(批号:06031503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批号:06021601 )、磺胺嘧啶钠注射液(批号:06041403 ),依法进行处理。

  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33001 、06032401 、06032701的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依法进行处理。对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批号:06032801 、06032901 ),肌苷注射液(批号:06032903 、06032803 )等解除查封扣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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