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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的空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26 贵州都市报

  如果每日的病历都需要主治医生、护士和患者家属一起签字后才能生效的话,医生们咋敢篡改病历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赵明钢在刚刚结束的“民航中南地区应急医疗培训班”上重申: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历复印件举证或者申请公安部门“痕检”鉴定。(据8月1日《贵州都市报》)

  发生医疗纠纷时,篡改病历是一些医院并不陌生的做法。因为在现有情况下,医生们篡改病历实在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患者哪有能力去确认医生篡改还是没篡改病历呢?虽然赵明钢建议,患者有权利索取病历复印件,作为原始资料保存举证,也可向公安、司法部门独立的鉴定机构申请“痕检”鉴定,但如果在患者获得病历复印件之前,医生们就已经篡改了病历呢?患者想拿到相应证据不就成了一句空话?不过,只要想真心的去解决问题,防止医生篡改病历情况的发生就绝对是做得到的,那就是建立家属、医生对病历的“会签制”。

  现在的病历上很少有家属的签字,在结束治疗之前,家属也很难看到病历,而这样的暗箱操作就给医院和医生篡改病历留下了足够的操作空间。如果每日的病历都需要主治医生、护士和患者家属一起签字后才能生效的话,医生们咋敢篡改病历?这既可以起到规范病历的作用,也可以让患者家属及时了解相应的治疗方案。所以说,光说“医生篡改病历可认定为医疗事故”没有用,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想办法杜绝医生篡改病历情况的发生,用相应的制度堵死医生篡改病历的机会,而“会签制”应该是首选。作者:刘宇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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