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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套”的圈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26 贵州都市报

  最早进入我们电视生活的“中央一套”,居然被抢注成避孕套商标,而央视仍被蒙在鼓里不知情

  最早进入我们电视生活的“中央一套”,居然被抢注成避孕套商标,而央视仍被蒙在鼓里不知情。抢注者为福建长乐市一姓李的自然人,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证实,“中央一套”避孕套商标还在审查中,目前还尚未获得批准。(据7月31日《重庆商报》)

  即使“中央一套”不代表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这个意思,它也是一个尽人皆知的敏感字眼,怎么能随意与避孕套套在一起呢?商家要创意,这本没有错,但这些响亮字眼的背后必然要以道德与法律做屏障,如果连法律和道德都不要了,你还有什么商德可言?你的买卖又有谁会来捧场?因此,笔者奉劝某些商家,不要自我钻非道德的套,即便你钻进了套而赚了钱,这样的钱也不道德,毕竟这不仅是在拿中央电视台开玩笑,而且是在拿全国人民开玩笑。

  商家要钻套,那是他的自由,但工商部门不能钻这个套。《商标法》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而“中央一套”以欺骗公众、混淆视听为能事,工商部门咋能钻这个“套”呢?人们要问,李某的“中央一套”,咋就经过了下边的门槛而进入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大门呢?难道地方的工商部门没有把关?没有审查?

  如果容许这种商家的圈套恶性膨胀,天底下所有的具有庄重意义的好词,都可以被贴上非道德的标签,都可以被这样低级的“学问”混淆视听。假如任这股歪风刮下去,甚至连这些创意家也会被“套”进去,因为,这种混淆,最终就是一口大大的染缸。

  李某要借央视的名气打开销路,“中央一套”立马开始赚钱,价位由3万元暴涨至40万元,看来他不但没有被工商部门“套牢”,反而是跌进了钱坑里。这说明没有是非观念道德观念的商家并不止于李某,这也给工商部门敲响了警钟,那就是,工商部门不仅负有注册把关的责任,也有宣传《商标法》和健康商标理念的责任。跟着商家进圈套,被商家牵着鼻子走,本身就是工商部门的耻辱。作者:李振忠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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