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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生隙绑架情人幼子 被判刑十年六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33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陈骁鹏通讯员陆丹)遭“情人”冷落,发生争吵后一气之下将其儿子绑架。日前,制造这起绑架案的陈玉棠在白云区人民法院受到一审判决:以绑架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查明,2006年1月1日晚8时许,只有初中文化的信宜人陈玉棠乘赖某某丈夫不在时,到白云区赖某某经营的照相馆与之相会。但赖某某只忙着照顾三岁大的儿子,没被理睬

的陈玉棠十分尴尬。接着,两人围绕着“感情问题”接连发生争吵。直到晚上10时许,陈玉棠突然抱起赖某某的儿子肖某跑离照相馆。陈玉棠随即坐上了开往信宜的车,把赖某某的儿子藏匿在家乡。2006年1月2日凌晨3时许,赖某某收到陈玉棠的内容为“我会对肖某好好的,而且他现在跟着我好开心”等手机短信。3日上午9时许,陈玉棠又致电赖某某,称“你跟我走,你骗我,我就把小孩杀死”。在接到该电话后,赖某某与丈夫梁某某就向当地派出所报案。4日,当陈玉棠再次打电话给赖某某,让赖某某与他结婚,否则就杀死孩子。在警方的周密策划下,5日凌晨4时许,赖某某到了信宜汽车站,打电话要陈玉棠来接她。兴高采烈的陈玉棠立即驾驶摩托车赶到车站,以为可以接“新娘”回家。一到火车站,陈玉棠就被埋伏在周围的警察抓获。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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