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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父多次强奸两未成年外甥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33 南方新闻网

  姨父多次强奸两未成年外甥女

  威胁两人不许告诉父母,被判处无期徒刑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陈骁鹏通讯员穗法宣)姨父强奸两个未成年的外甥女!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令人发指的强奸案的肇事人李述明被判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述明是四川省仁寿县人,文化程度初中。据被害人之一蒋某向办案人员回忆,2001年11月一天中午,三姨父“李叔叔”和往常一样带着自己出去吃饭。吃完饭后,“李叔叔”没有像往常一样出去拉客,而是把自己送回了家。自己刚躺下床准备睡觉的时候,“李叔叔”走进了房间,一只手按住了自己的嘴,还用另一只手脱他自己的裤子。完事后,“李叔叔”用纸巾擦了一下床单,还警告自己说:“你不要说出去,不然你妈妈会打你,不要你,我会回来打你。”蒋某看到自己的下身有血流出来,害怕极了,一直都不敢将这件事告诉大人,而当时的她只有10岁。之后,李述明还寻机多次强奸蒋某。

  害了一个外甥女不满足,李述明又把目标放在了另一个当时年仅7岁的外甥女肖某身上。用类似的办法,李述明又多次强奸肖某。

  虽然蒋某、肖某都被强奸多次,但由于受到李述明的威胁,两人都不敢告知父母。直至两人私下交流时被年幼的表弟获知,父母才知道自己的女儿被强奸了。蒋某得知被强奸的事被父母知道后,怕父母打骂还曾试图割腕、服药自杀,幸好被发现得早而及时抢救回来。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李述明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受害人都不满14周岁,于是依法重判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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