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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强暴七岁小侄女 黄埔区一搭客仔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45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实习生卢颖通讯员穗法宣)一丧心病狂的39岁男子,先后多次强奸自己10岁的外甥女和7岁的小侄女,两名受害女童均因此染病,其中一人更试图割脉自杀。更令人发指的是,该男子还将魔爪伸向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拼命挣脱才幸免于难。惊恐的女儿事后警告表姐妹说:“别靠近我爸爸。”日前,黄埔区搭客仔李述明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10岁外甥女4度遭蹂躏

  今年39岁的李述明是四川省仁寿县人,在广州做搭客仔,暂住黄埔区南岗街,其外甥女和侄女也跟随她们的父母住在广州。据法院查明,李述明的兽行开始在2001年11月的一天,当时外甥女小丹年仅10岁。

  据小丹案发后说,2001年11月一天中午,三姨父李述明和往常一样带她出去吃饭。吃完饭后,李述明送小丹回家。小丹进了妈妈的房间睡觉,不料刚躺下床,李述明便走进房间,用一只手按住其嘴,将她强奸。强奸之后,李述明对小丹说,“你不要说出去,不然你妈妈会打你,不要你,我也会回来打你。”他走了之后,小丹感觉下身很痛。但她心里害怕,一直不敢把这件事讲出来。

  小丹的沉默,使李述明更加嚣张。此后,在2002年到2005年间,李述明又先后三次强奸了小丹。

  7岁侄女3次被糟蹋

  李述明的兽行没有止步,7岁的侄女小红也遭到了相同的惨剧。

  据小红说,平时她叫三姑父李述明“李叔叔”。2003年的一个星期天上午,只有小红一个人在家看电视,李叔叔来了,见家里只有小红一人,就把她抱到床上,实施了强奸。之后,李述明就叫小红不要将这事告诉父母。小红很怕,就一直没有告诉父母。

  此后,李述明又先后两次强奸小红。其中一次还是李述明老婆的生日,小红本来是到三姑家吃生日晚饭的,却遭到三姑父的又一次强奸。

  亲生女儿险遭毒手

  除了侄女、外甥之外,李述明连自己的女儿也不放过。据李述明的女儿小玉说,一天下午,她父亲突然将她抱起来,然后脱自己的裤子,又脱她的裤子。她拼命挣脱了,跑到奶奶房间。她对被父亲脱裤子的事很生气,不明白父亲“为什么是这样的人”。

  2004年暑假,小玉到小丹家里玩,就告诉小丹说:“我爸爸会强奸人,你不要靠近我爸爸。”

  外甥女自杀获救

  去年7月下旬,小丹到东莞七姨家,有天晚上和小红交谈时,小红说李叔叔很讨厌,还说李叔叔强奸了她。小丹也说三姨父强奸过自己。两个可怜的小姐妹的谈话被隔壁的表弟听到了,家里的大人们随后都知道了,都感到很震惊,家丑不外扬还是立即报警?

  小丹想到自己被强奸的事情被大人知道,怕父母打骂,当晚先后以割脉、吃药的方式自杀,幸好被家人及时送院抢救过来。

  小丹的举动令家人立即报案,李述明随即被警方抓获。

  警方介入此案后,检查出两女孩因多次被李述明蹂躏,染上多种妇科病。今年4月份,广州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法院方面疑李述明有精神障碍,为此专门做了鉴定,结论是李述明精神上一切正常。

  法院认为,李述明使用暴力手段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于日前判处其无期徒刑。(文中受害女童均为化名)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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