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抚恤金不计入个人收入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48 南方日报 |
庆祝八一建军节 本报讯领取了退伍伤残军人生活补助与抚恤金,还能申请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吗?退役士兵安置有哪些新政策?昨日是八一建军节,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到“民声热线”现场,解答了退伍军人的诸多问题。据了解,伤残军人低保问题,其生活补贴与抚恤金不计入个人收入,如果别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同时符合其他条件,就可以申请。 另外,还有不少听众都打进电话询问我省优抚安置的相关政策。省民政厅副厅长范俊龙对此做了详细的解析。他说,目前我省发放伤残军人抚恤金最高每人约14000元/年,最低1200元/年。对复员军人则采取定期定量补助的办法,在乡军人补助最低标准为每人197元/月,最高600元/月,对生活困难的孤老复员军人还另有优待政策。城乡的退役士兵可享受免费提供职业培训等各种优惠待遇,保证充分就业、稳定就业。 徐林陈俏湄刘志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