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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学徒工被烫破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0:1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实习生田文荟

  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18岁的天空本应流光溢彩,而对于郑羽来说,18岁留给他的却是脸上那一块无法抹去的疤痕。

  今年2月,郑羽来到南京古都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学习机车维修。

  事故是在上周五发生的,“师傅让我去洗发动机水箱,之前也没有学习过怎么清洗,我就直接把发动机水箱打开了,水一下子喷出来,没来得及躲避,额头被烫伤了。”说话时郑羽一脸的无奈。

  烫伤之后,他只是用冷水冲洗了一下烫伤部位,买了些药服用。到了第二天,伤口不仅没有好转,而且开始起泡淌水,父亲带他去家附近的卫生所进行治疗,但是医生告诉他,这里医疗条件有限,不能保证郑羽脸上不会留下疤痕。

  “原本就是想让小孩学一门手艺,在那个厂当学徒只包吃住不拿一分钱,我们也都认了,哪知道要遭这份罪,这要是破相,小孩以后怎么办呢?”郑羽的父亲一脸茫然地说。

  之后,记者与汽修厂的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当时他们让郑羽冲洗一下发动机的水箱,谁知道他跑去把水箱打开,这才烫伤的。

  该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郑羽是学徒工,和厂里根本就不是雇佣关系,而且这个事故完全是由于他自己的操作失误引起的,但是厂里还是对他负责任的。

  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王权律师提醒:像郑羽这样的学徒,实际上和修理厂之间已经形成雇佣关系,劳动事实是存在的,厂里是应该发工资的。而在劳动期间无论是不是职工操作失误,只要不是故意的,都算是工伤,厂里是有责任的。

  此外,如果公司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等工伤期间的所有费用都应由用人单位支付。(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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