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托运锂电池致飞机货舱起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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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0:24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 陈永华 通讯员 刘志荣 周峰) 某航空物流公司在一起航空货运中把危险品换名称托运,并导致飞机货舱起火冒烟,使飞机准备起飞时紧急滑停(详见6月3日信息时报A03版)。记者昨日从白云机场公安局获悉,经过一个多月的详细调查后,机场公安局对上述事件中的3名主要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对该公司作5000元的罚款。 滑行中飞机货舱起火 6月2日17时10分左右,在白云机场外场,4302航班准备起飞,当飞机滑行几分钟后,机长发现仪表报警前货舱有火警。机场指挥部门接到机长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通知机场公安、消防、急救等相关部门单位展开救援。该架飞机刹停后,民警迅速组织旅客疏散。 随后消防人员打开货舱,发现一个冒着浓烟的纸盒,即将其拿出货舱把火扑灭,经开包检查发现箱内所装物品是电池。事件未造成飞机机身受损和人员伤亡,126名乘客后换乘其他航班离开。 经查,起火的货物是珠海市一家电池公司的产品,托运人是广东德X物流有限公司,准备发往成都。货物品名标志为“电子配件”,其实是锂离子电池,共31件,总重88公斤,共200组。分装为12个纸箱,起火的货物正是该批货物的一箱。经初步判断,电池起火可能是电池在装卸过程中经过碰撞造成内部短路起火。 换名危险品装上飞机 经查,6月1日20时30分左右,珠海鹏辉电池公司委托珠海市斗门区天天快递有限公司将这批锂电池发快件到成都。当日22时30分,天天快递有限公司又委托德X物流珠海分公司将此批货物发空运,并明确这批货是电池,走6月2日16时05分起飞的广州至成都CA4302航班,在现场德X物流珠海分公司以电池为品名开具了航空货运单。 6月2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德X物流珠海分公司送货人员将该批货运至德X物流广州总调室。德X物流总调室配载员劳某将此批货物与其他普通货物共31件一起以“电子配件”为品名开具了航空货运单。13时左右,德X物流送货员将该票货物运至机场货站,由配货室将这批货物与同机货物配载,然后装上飞机。 据2005年11月1日起执行的国标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锂离子电池是第九类(其它类)需二类包装(中度危险性)的危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中华人名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机场公安局对该德X物流有限公司处以5千元罚款,并对在在此次事件中的当事人劳某、梁某、周某三人处以行政拘留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