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手势宣判聋哑人盗窃团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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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0:24 信息时报 | ||||||||
1小时内过安检3人丢包 2006年2月22日是春运的最后一天。当晚7时许,一名男子到广州火车站派出所报案称,他将一个公文包放进安检仪后就不翼而飞了。这边笔录还没做完,又有一男一女走进来报案称,他们有一个随身的小挎包进了安检仪之后也不见了。 约一个小时后,又有一名旅客来报案称,小包放进安检仪后就不见了。一个多小时内连续有3名旅客的行李在过机处不翼而飞。警方觉得这并不是简单的丢失,而是一个有团伙的盗窃案。 23日一早,广州铁路公安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专案组分析,这肯定是一个在广州、深圳等地流窜作案的聋哑人盗窃团伙。 自23日开始,警方在安检处严密布控。2月26日、27日,该团伙8名成员落网,一名绰号“江苏人”的快手惯偷潜逃。警方发现,该团伙有几名成员尚不满16岁,遂将其释放。 聋哑人团伙作案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盗窃团伙以陆斌为首共有9人,全部是聋哑人,从2005年10月开始藏匿在深圳某出租屋。在今年2月份,陆斌带着李宜(胖姑)、姚莹莹、蒋承光(北人)、“矮人”、“胖子”来到广州火车站伺机作案。 在安全检查机附近,陆斌安排“矮人”假装摔倒制造混乱,“胖姑”趁机窃走旅客刚刚放在安检机上的提包交给“北人”、随后转移给“胖子”装入事先准备好的大旅行袋,整个盗窃由“物色”、“假摔”、“拎包”、“转移”、“伪装”等过程组成。被盗的旅客往往在安检机出口等候半天不见包裹,还不知问题出在哪。为逃避侦查,陆斌还规定广州偷来的东西必须在深圳销赃。 经审理后,广州铁路法院认为包括陆斌在内的6人构成盗窃罪。法院判处陆斌等5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另一名从犯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由于面对的是一群聋哑人,法院专门聘请了专业手语翻译来协助审判。 小心包裹过机前被盗 该案主审法官提醒,不少旅客过安检时,总是害怕包裹在过了安检机之后,被人抢先拿走,于是急于走过安检处去拿包。 但事实上,在该起盗窃案中,小偷正是利用了旅客的这一心理,在包裹还没有通过安检机之前,就已经下手了。此时,乘客大都盯着安检机的出口,而忽视了进口这边发生的状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