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法治宁波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0:32 人民网

  法律监督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执法检查是实施法律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本届以来,我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法律监督摆到重要位置,不断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先后对40余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进了法治宁波的建设。

  一、注重突出重点,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法规的数量逐年增多。为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在执法检查的工作中必须确立“抓住重点、推动一般”的指导思想,每年有重点地选择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一是突出与经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我们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把推进经济建设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先后对《电力法》、《宁波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推动“三农”工作,2003年和2004年常委会对《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督促市政府加大对农业“两法”的执行力度,切实做好农业农村配套改革,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妥善解决二轮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利益。近几年来,围绕推动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的数量约占总数的70%。二是突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问题,及时通过执法检查督促纠正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时,常委会还适时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并作出了关于维护公共卫生、巩固发展非典防治工作成果的决定,修改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较好地推动了我市依法防治非典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突出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点问题。为推进法律、法规实施中重点问题的解决,我们通常采取预先调研的方式,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2005年《人民防空法》执法检查前,我们根据调研情况,确定将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政策落实、已建人防工程管理、人防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配备情况,作为《人民防空法》执法检查的三大重点,并通过检查促使市政府制定出台《宁波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明晰人防设施产权,加强使用管理。

  二、注重改进方法,加大执法检查的有效性

  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检查形式,是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为使检查不流于形式并取得实效,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执法检查的有效形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每年的执法检查计划和检查工作情况,常委会党组都主动向市委报告,听取市委的意见,确保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2004年以来常委会党组每年向市委报告,提出对《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和《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委巴音朝鲁书记都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全力配合,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在市委的重视下,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做好执法检查的自查自纠,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与此同时,常委会党组加强了对执法检查具体工作的领导,结合宁波实际,精心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严格抓好组织实施。二是广泛宣传教育。执法检查期间,我们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公布检查的目的、内容、方法和时间,并要求执法主体单位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检查的全过程,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重视查前学法。执法检查前,我们组织检查人员采取法制讲座、请专家辅导、部门汇报等形式,学习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规定和专业知识,同时印发一些背景资料,供检查时参考。通过学习,努力使检查人员由“外行”变为“内行”,由“看热闹”变为“看门道”。四是事先调查摸底。在实施检查前,我们采取个别座谈、调阅资料、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切实抓住一些实质性重点问题,使执法检查有的放矢,每次能重点解决1至2个问题。五是改进检查形式。每次执法检查,我们都采取市县上下联动、政府自查自纠、常委会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而且,我们重视发挥常委会的整体作用,每次组织4至5个执法检查组,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安排参加,每组常委会领导亲自带队,并邀请与检查内容相关的市人大代表和专家随同检查,努力增强执法检查的刚性和力度。

  三、注重相互结合,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系统性

  为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我们注重执法检查与其他监督形式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综合效应,推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一是执法检查与工作监督相结合。如《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与食品卫生和安全工作专题审议相结合,《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执法检查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专题审议结合起来,强化依法审议,依法推进工作。二是执法检查与评议工作相结合。如《劳动法》执法检查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述职评议相结合,检查公检法机关贯彻《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情况与司法评议结合起来,突出依法评议、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三是执法检查与立法工作相结合。如《人民防空法》执法检查与人防设施管理地方立法调研相结合,《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执法检查与法规修改结合起来,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立法加以解决。四是执法检查与代表活动相结合。每次执法检查,我们都重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广泛发动代表通过持证视察、检查等活动,提出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是执法检查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通过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主动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使执法检查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如《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期间,共接听环保监督举报电话60余起,收到反映生态环境问题的来信来访160余件次,我们对这些举报内容认真梳理分类,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查处,受到了群众欢迎。同时,我们每年对重要的执法检查活动组织新闻记者专题采访报道,有重点地对违法行为予以曝光,使违法人员得到了震慑。

  四、注重审议反馈,强化执法检查的权威性

  通过执法检查提出有质量的意见,并使这些意见法定化,是搞好执法检查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执法检查报告的起草、审议和审议意见的办理反馈工作,提高了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水平。一是把好执法检查报告的起草关。每次执法检查,各检查小组都形成书面意见,并由相关工作委员会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初稿,提交主任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力求分析透彻、抓住重点、建议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把好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关。执法检查报告须经主任会议讨论,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常委会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审议,提出的审议意见,以公文形式送市政府限期办理和反馈。三是把好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反馈关。在规定办理期限期满后,常委会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列入会议议程,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到会报告,并对办理情况是否满意进行表决。对表决不满意的,将重新办理,两次表决均为不满意的,可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去年以来,两次常委会会议已分别对市政府办理食品安全与卫生工作、建设生态市决定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进行表决,促进了审议意见的落实。通过食品安全与卫生工作审议意见的办理,促使市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五、注重健全机制,增强执法检查的规范性

  为使执法检查工作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我们总结近年来的一些有益探索和做法,建立健全机制,分别对常委会和专委会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规范。一是制定出台执法检查的规定。2004年,我们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的几点意见》,制定出台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的规定》,对执法检查的计划制订、实施程序、落实整改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规范,并对被检查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这不仅使我市的执法检查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和制度化操作程序,而且对被检查监督的执法机关也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为使该规定得到切实执行,每年年底常委会专题听取本年度执法检查完成情况的报告,研究制定下一年执法检查的计划,确保了执法检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二是规范专委会执法检查活动。为进一步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我们借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积极探索开展专委会的执法检查活动。由于地方组织法没有明确赋予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执法检查的职能,我们在《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的规定》中,对专委会的执法检查进行了具体规范,使专委会执法检查有了制度保障。据统计,我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先后对20余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为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作出了积极努力。

  六、注重跟踪监督,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

  加强执法检查的跟踪监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是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关键环节。我们重视坚持不懈地抓好执法检查的跟踪监督工作,对确定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始终坚持反复抓、持续抓,直至抓出成果。一是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跟踪检查。为确保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重点问题的解决,我们先后对《科学技术进步法》、《食品卫生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复进行跟踪检查,直到问题的解决。为改善姚江水质,连续两届对贯彻《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市政府认真制定姚江污染治理的专项规划,切实抓好沿江漂染、电镀、不锈钢等行业的整治工作,共关停转迁了150余家重污染企业,基本拆除了姚江沿岸的工业排污口,并建成一批酸洗处理中心和污水处理厂联网工程;同时拨款4300万元全面清除网箱近两万只,转产转业渔民1165名;搬迁了沿江所有畜禽养殖场,实现了余姚七成生活污水的截流纳管,最终使姚江水质从2003年前的Ⅳ-劣Ⅴ类提高到目前的Ⅲ类水平,宁波的“母亲河”重现了水清鱼跃的和谐环境。二是加强对热点问题的持续监督。对于带有全局性的热点问题,重视事先进行分类,确定每年检查的重点,形成一个监督链。为了推进生态市建设,常委会自2003年作出《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后,对该决定的重点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年监督检查的重点,并每隔半年开展一次跟踪监督,有效推进了环保基础设施薄弱、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不大等一批问题的解决。2004年以来,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近20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0万吨/日,纳污管网不断得到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率从原来的37.65%提高到60%以上。去年,我们对全市19个主要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部分水库开发搞旅游和水质下降的情况,督促市政府采取禁止白溪、横溪等水库开发旅游等措施,促进了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好转。经过3年来持续不断的执法检查和跟踪监督,有力推动了《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三是加强对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定期督办。每次执法检查结束后,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均在一定时期内加强对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3年我们对《劳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市政府开展监察、稽核、仲裁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仅3个月时间,全市养老保险参保数分别从110.1万人增加到114.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数从40.6万人增加到41.7万人,市本级统筹范围医疗保险参保数从48.1万人增加到49.4万人,并为3977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57.9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