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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0:4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本报讯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余姚女司机被人藏尸于杭州邵逸夫医院一案(3月29日本报曾做详细报道)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周焕青当庭翻供了部分案情。但检察官认为,周焕青的翻供部分,并不影响他的犯罪构成。

  四个多月前,余姚人戚晓红在失踪100多天后,尸体在杭州邵逸夫医院停车场被发现。宁波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周焕青抓获。昨天,公诉机关指控称,周焕青为谋求钱财,遂

产生抢劫出租车司机的恶念。但周焕青却辩解称自己并非是为了抢劫戚晓红的钱财。因为早在1994年,他和戚晓红就认识并有了隐情,戚晓红向他借了3000块钱一直没还。

  去年11月6日,他乘坐戚晓红的汽车去萧山机场。在机场附近两人发生了争吵,戚威胁要把两人的关系告诉周妻。这让周焕青难以忍受,他用双手掐住了戚晓红的脖子。

  “看到她(戚晓红)的手不会动了,我有些慌张,想把她送医院抢救,当车子开到邵逸夫医院时,我发现她已经没有了呼吸……”在问及抛尸医院停车场的原因时,周焕青回答说,在确定戚晓红死亡后,他逃离了现场。

  检察官分析,周焕青翻供可能是为了争取较轻的量刑。而被告代理律师为周焕青做辩护时,将检察机关指控的抢劫致人死亡定性成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个罪名与前者相比,一般情况下,量刑会轻点。

  “除了当事人周焕青的口供与间接证据之外,并无周焕青杀人的直接证据”,周焕青的一位辩护人说,公诉机关提供的只有手机、收费站监控录像等间接证据。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起诉书里提到的关键证据之一、用来勒戚晓红脖子的绳索案发后并没有找到,这是本案的一个疑点。但公诉机关认为,案件发生到被人发现长达百余天,一些证据无法找到也是有客观原因的,但是周焕青在公安机关做的七次供述都稳定一致,并与其他证据一起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至于周焕青在庭上翻供说1994年就与被害人认识并有隐情,但经查证当时被害人正处于怀孕期。此外,周焕青还提到他上戚晓红的车是为了讨债,当时车上还有其他客人,但公诉机关提供的监控录像显示,自始至终车上只有戚晓红和周焕青两人。审理进行了三个半小时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钟法丁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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