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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还有多少人没有失衡心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1:20 四川新闻网

  据8月1日《检察日报》报道,南京市检察院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2004年以来该市共查处科级以下“小人物”职务犯罪案件306件,占同期立案数的72%,涉案金额近亿元。这份资料还表明,当前基层公务员腐败的特点之一是群体性和公开性。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一位资深检察官告诉记者,这种现象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心理失衡。一些基层公务员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看到许多担任领导职务的人,特别是当看到自己的直接领导借手中特权贪污、受贿时,心理开始失衡,出现不捞白不捞的错误思想,想依靠自身优势以小权

谋大私,借具体经办的职务便利吃拿卡要。

  这则消息不能不让笔者隐隐地感觉到,在一些地方,官场腐败的潜规则已经上升为显规则;道德或正义已经集体沦陷。虽然我并不感到特别意外,但仍然十分震惊。在本文里,笔者着重谈谈基层公务员心理失衡这个问题。

  失衡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原本的平衡。基层公务员在利益问题上之所以失衡,是因为他们本来是信仰公正和正义的,是痛恨和抵制腐败的,只因发现公正和正义被践踏、丑恶的腐败者却得到实惠,于是原来的信仰倾斜了。可见,他们心理失衡的诱因是他们的上司,是对各级别的上司缺乏制约的监督机制,是不够公平的社会投资制度和分配制度。单从这一点上看,根源性的责任不在他们身上。

  据我分析,基层公务员心理失衡后,他们的面前出现了三条挽回平衡的道路:一是出污泥而不染,他人越堕落越能衬托出我的高尚。但这似乎是圣人才能做到的事情,要让所有公务员都能这样做,不太现实。二是以公民的原则和法制的精神要求自己,用举报、起诉等实际行动制止和打击腐败,从而维护心理平衡。但这种行为只有怒发冲冠、视死如归的赤胆英雄才能做得到,太多太多的举报人的不幸遭遇往往会让他们望而却步;三是同流合污,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参与腐败,“你有我也有”,于是心理平衡。上述公务员就是这第三条路上的践行者。这虽是一种罪恶,是一种恶性循环,但从“人心避凶趋利”等心理学规律上看,这种选择并非是人人都可抗拒的。

  更重要的是,如果全国只有基层公务员心理失衡,那么情况还不算最糟。要知道,在一个缺乏公平机制的环境中,所有的下级都对顶头上司不平衡;所有的行政权力不大的部门都对拥有更多执法或审批权的部门不平衡;即使是同一部门的同一级官员和职员,也会因获利的多少而不平衡;所有的低收入行业都对因行政垄断而获得高收入的行业不平衡;所有的高收入行业内部的底层员工也会因官员收入过高而充满了不失衡;农村对城市不平衡;穷人对利用国家法律政策缺陷而发财的富人不平衡,等等等等。可以说,就目前而言,没有几个人不感到心理失衡,而目前发生在我国的许多矛盾、纠纷或犯罪,许多都是由严重的心理失衡者引发的。

  总之,这则消息从另一个角度再次强调了大力调节社会分配、加强权力监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作者:岳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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