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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中国诚信名牌”企业诈骗案9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5:2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日电(记者李京华)江苏省无业人员周东升等9人,以评选“中国诚信名牌”企业为由,让企业汇款到自己账户,先后骗取50余家企业的汇款共计17万余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东升5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的判决结果。

  法院的终审裁定还包括:判处另外8名案犯1年3个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00

元至8000元罚金;继续追缴9人17万余元违法所得、分别返还被害人的判决。

  据法院介绍,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间,周东升等9人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云龙家园、丰台区角门西里、大兴区旧宫镇清河园小区等地,以虚假的“中华名牌协会”“中国实业家诚信立业论坛组委会”名义,以评选“中国诚信名牌”企业并为企业颁发“中国诚信名牌”证书和铜牌、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等为由,让企业将钱款汇到周东升的中联诚信市场调查中心账户,先后骗取50余家企业的汇款共计17万余元,后被查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周东升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周东升等人结伙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公私财物,诈骗数额巨大或较大,周东升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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