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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出了事要负法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6:29 武汉晚报

  据广州日报报道日前,广东省罗定市两成年男子因向一少年提供三瓶白酒,致该少年酒精中毒身亡被其父告上法庭,两男子被法院判承担过错责任各赔偿少年父母10万余元。

  去年9月23日晚,黄某、林某在罗定市区一网吧门前饮啤酒,黄某的16岁的堂弟阿泰向他们提出要白酒饮。黄某把钱给林某到隔壁小商店买回一瓶“壹滴香”白酒。在阿泰饮酒前,林某对阿泰说:一定要喝完哦。为刺激阿泰把酒喝完,林某要求阿泰将身上的钥匙交给

他保管,待喝完酒后还他。

  其后,阿泰说还要喝,黄某再次出钱让林某去买一瓶“小九江双蒸”白酒,后黄某到网吧上网。阿泰拿到酒后很快把酒喝完,说还要喝。林某告知黄某,黄某再次给钱让林某买酒,这次林某一次买回两瓶“壹滴香”。林某见阿泰在喝第三瓶酒时已有醉意,便将还没喝的另一瓶酒退回商店。

  阿泰在饮完第三瓶酒后即当场醉倒在地,后由黄某及闻讯赶来的阿泰的父亲接回家,后转送医院抢救,但因急性酒精中毒引起胃容物呕吐堵塞气管致窒息于当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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