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机密外交"说辩护台官员称"机要费"常赠外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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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6:59 人民网 |
人民网8月2日电对于外界指出,陈水扁“国务机要费”只能用于巡视、稿赏及接待方面的问题,今天台“总统府”一名不具名的官员为陈水扁辩护,明确表示,陈水扁的职权包括了“外交”,所以“国务机要费”当然可用于推动“机密外交工作”。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根据台“总统府”会计单位在预算书上说明,所谓的“国务机要费”是台湾领导人行使职权的必要费用,为其支配用以支付参访“政经建设访视、 军事访视、犒赏及奖助、外宾接待及礼品致赠”等所需。台“总统府”官员据此指出,虽然未明列“机密外交”,但陈水扁的职权范围包括“外交领域”,当然也可用于推动“秘密外交工作”。 针对外界质疑,陈水扁为什么放弃台“外交部”及“国安局”编列的庞大“机密预算”不用,却坚持使用只有四千多万元新台币的“国务机要费”进行秘密外交?台“涉外”官员则放风称,台“外交”、“国安”单位的“机密预算”通常用于计划性“外交”工作,“国务机要费”有时用于外宾来访时私下馈赠。此外,像是陈水扁去年出中美洲时,最后却“意外”访问阿布扎比见到官方重要人士,为求保密,事先的部署只有“府”方极少人知情,类似“机密外交”工作相关费用也须由“国务机要费”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