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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交通肇事案,检察官秉公办案同时做好当事人双方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一同送来锦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近日上午,一大群人敲锣打鼓走进了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一时间热闹景象引来许多路人驻足观看。这是怎么回事?一问才知,是一件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一同来给检察院送锦旗。

  话还得从今年1月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说起。1月4日23时50分,犯罪嫌疑人吴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自长泰县县城人民路东侧往西侧方向行驶,途中撞到骑自行车的戴某,两

人连人带车倒在地上。事故发生后,吴某见被撞的人伤势严重,赶忙扶起摩托车,叫一个路过的同学帮忙,一起将戴某送到医院抢救后未报警驾车离开回家。次日凌晨,吴父知道情况后,心想自己的儿子吴某还是在校大专生,就想私了,因此也没报警,到医院看望了伤者还拿出1200元钱给伤者家属,并嘱咐尽力抢救伤者。吴某于第二天被查获。经鉴定戴某的伤属重伤,吴某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戴某不负责任。

  4月22日,公安机关以吴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吴某肇事时刚满17周岁,是未成年人且还是在校二年级大专生。本着对事实、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承办干警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校一贯表现很好,平时没有不良的记录,此次事故是元旦放假回家骑摩托车偶然发生的事故。当时犯罪嫌疑人虽没有及时报警,但到案后能如实交代实情,且案发后能及时抢救伤者,其家人也积极配合医治伤者,至案件起诉之时,已为伤者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8万余元。

  检察人员随即又到伤者的家里走访。伤者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家庭经济很困难,伤者出院后恢复的情况还不错。伤者的儿子告诉办案人员,现在如果有钱再进行治疗,恢复会更快,肇事方也表示如果检察机关能作不诉决定,他们将尽量从经济上给予补偿。伤者家属还担心若是该案被起诉到法院审判,要再叫肇事方支付后续治疗费用就会很困难。伤者一方一再要求检察机关帮忙处理好这件事。

  承办人员将以上调查情况向该院检察长林玫瑰作了汇报。林玫瑰听后作出明确的指示要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原则处理,既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又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被害人的权益。办案人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多次召集双方进行协商,由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协商,最后双方协商由肇事方再赔偿6万元给伤者作为后续治疗等费用。办案人员为了保证将此款真正用于治疗伤者,不被其两个儿子挪为他用,叫伤者家属将此款以伤者的名义存入银行,伤者和其家属一个保管存折,一个保管密码。

  该案经法定程序研究决定后被给予相对不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对检察机关的做法均表示相当满意。于是,当事人双方经商议,决定制作一面写有“公正公义执法,人性博爱温馨”字样的锦旗,一同送往长泰县检察院,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张金文 黄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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